律师档案
岳建民
岳建民律师
北京 东城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岳建民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北京律师解读刑法案例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21-05-20 17:51)    点击:177
北京刑事律师岳建民为您解答:组织卖淫罪该怎么判
  近日,北京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、协助组织卖淫案,判决被告人杨某等三人犯组织、协助组织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。
 
  2019年6月,杨某投资注册成立某足浴中心,组织十名以上卖淫人员,提供定价为468元(会员价438元)的色情服务。同年8月左右,该足浴中心聘请易某负责场所日常管理,包括招募、管理卖淫人员,招揽、接待嫖娼人员,推荐、介绍卖淫服务,安排卖淫人员提供卖淫服务等;聘请廖某负责收银、记账,招揽、接待嫖娼人员等。2019年9月1日至10月17日,该足浴中心卖淫人员提供色情服务共计400余次,收取嫖资18万元左右。
 
  同年10月,杨某、易某、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 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、易某共同组织他人卖淫,其行为均构成组织卖淫罪,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,属情节严重。被告人廖某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,仍提供帮助,其行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,应依法处罚。杨某系卖淫场所的投资人,亦实际参与了经营管理,在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、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;易某受雇于他人,领取固定工资,在组织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应当减轻处罚。综合考虑本案犯罪事实、情节等因素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岳建民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房产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劳动纠纷  刑事辩护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岳建民律师,岳建民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岳建民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00113367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岳建民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东城区律师 | 东城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岳建民律师主页,您是第14693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