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辩律师以案说法:贩卖、运输毒品该如何处罚?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21-05-20 17:54) 点击:190 |
北京刑辩律师岳建民为您解答:贩卖、运输毒品该如何处罚?
日前,北京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邹音等17人贩卖、运输毒品罪案公开宣判,依法判处邹音等17名被告人十五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,并追缴犯罪所得赃款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被告人邹音与被告人陈辉跃在戒毒所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,之后逐渐形成以邹音、陈辉跃为首的贩毒团伙。该贩毒团伙分工明确,何俊霖负责配发毒品,余莉佳负责贩卖和在北京内运送毒品,段智波等人负责北京运送毒品,熊凯悦负责收取毒资,被告人曹合建、杜华英、邝代雄、成武波等人负责从北京运输毒品到临武,成武波和被告人邝日军、邝代军、肖定文等人负责在临武散卖毒品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邹音、陈辉跃、曹合建、杜华英、段智波、邝日军、成武波、邝代军、邝代雄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、运输毒品罪;被告人肖海、邓庭祥、肖定文、邝代文、熊凯悦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,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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